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2019年11月,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了第三批2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8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近期,我们推出“绿色发展示范案例”栏目,对以上示范创建地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鲜活案例和先进经验予以展示推广。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怒江大峡谷北段,是全国的独龙族聚居区。近年来, 贡山县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生态经济化、经济绿色化的有效路径,走出了一条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绿色发展之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得到生动实践。
结合生态脱贫政策要求,率先建立了生态护林员队伍,将全县571.4万亩森林面积全面纳入到管护范围。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全面推行生态护林员制、地质监测员制、路长制等机制,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地质监测员、护路员等“五大员”5711人,实现了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山上脱贫的目标。
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贫困群众下山,复垦复绿上山,2333 名群众“走出大山,搬进新房”,推动了生态保护与群众脱贫的互促双赢。
贡山县退耕还林后发展林下经济,森林覆盖率为80.46%,“一草(草果)一药(中药材)一蜂(中华独龙蜂)一禽(独龙鸡)两树(核桃、漆树)两畜(独龙牛、高黎贡山猪)”的峡谷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势头良好。2018年全县草果种植面积21.9万亩,产量达到5198吨,实现产值3989万元,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金果果”。
特色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已成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渠道。
原标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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