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一类项目,由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并提请审议。
环资委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立法工作计划,委托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论证工作。争取早日完成草案起草工作,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 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作出修改。
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召开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启动会。相关负责人强调,要充分认识噪声法修改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做好噪声法修改,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宁静”生活环境需要提供法律依据。
会上还表示,噪声法实施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为了适应环境噪声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及时修改噪声法。
同时,会议还指出,下一步噪声法的修订将突出重要制度的有效性;源头治理、问题导向;注重加强普法,凝聚社会共识。
针对噪声法的修订,不少业内专家表态。
① 在执法归属、处罚规定、噪声损害衡量、损害赔偿计算等方面,应更明确和严格。
② 积极提高噪声管理水平和监管水平。
③ 宣传教育要跟上,鼓励维权。
④ 提高环境噪声违法成本,加大噪声超标处罚力度。
⑤ 加大科技投入,创新降噪技术,扶持相关产业。
⑥ 健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配套法律机制。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了2019年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数据。
共接到公众举报531176件,同比下降25.2%。所有举报中,电话举报270451件,微信举报195950件,网络举报62240件,其他渠道2535件。
在各类举报中,大气污染占比50.8%,噪声污染占比38.1%,水污染占比13.9%分列前三。
更值得注意的是,从2019年到2019年的数据对比中可以看到,大气污染举报占比持续下降,固废、噪声、水则持续上升。
实际上,这也能间接说明我们对“宁静权”维护意识的增强。同时,在噪声污染举报中,建设施工仍是举报焦点,这也表明突出问题的解决需要加快脚步。
而如今,噪声法修订的提速,对“想要静静”的我们来说,是个不错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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