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已取得积极成效,但污染问题仍然相对突出。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亟需分析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并结合区域发展现状及未来目标,提出防治政策建议。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回顾
近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改善显著,但污染形势依然严峻。2015-2020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优良天数明显提高、重污染天气逐年减少,SO2、PM2.5年均浓度显著下降,降幅分别达到79.5%和35.4%。但相较其他区域及城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优良天数比例仍然较低,重污染天数比例较高,且O3浓度处于高位。
区域内各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差异较大,部分城市改善幅度较小。北京、河北、山东各城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较为显著,但山西部分城市改善幅度较小。此外,2015-2020年,除北京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其余城市O3浓度呈上升态势。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持续深入推进。
二、“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建议与重点措施
通过分析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政策的实施效果,研究团队提出“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议值,及下一阶段大气污染物与CO2协同控制的重点任务,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推动淘汰落后产能、火电及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清洁取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大幅减少了一次污染物排放,显著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研究团队进一步分析不同措施的大气污染物与CO2协同减排效果发现,淘汰落后产能、燃煤锅炉整治等措施具有较好的协同减排效果。
为实现“美丽中国”大气环境改善愿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空气质量改善的约束性指标,研究团队综合考量区域内各城市污染现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较差城市承担更多空气质量改善任务的原则,分档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提出“十四五”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议值。建议到2025年,区域PM2.5和O3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0%和5%;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1.5%。
为实现这一目标,研究团队设置区域“十四五”社会经济和能源发展情景,并提出大气污染协同控制重点任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继续突出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持续深入推进四大结构调整,强化NOx和VOCs减排,加强PM2.5和O3协同控制,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具体任务上,建议:
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推进产品绿色升级。
调整能源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燃煤锅炉和小热电关停整合,加快工业炉窑燃料清洁替代,提高工业节能增效和循环经济,因地制宜推动低碳清洁取暖。
调整交通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 “公转铁” “公转水”,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提升车船燃油经济性。
“十四五”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研究团队已开展大量工作,研究提出“十四五”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议及重点任务,为未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提供支撑。
(唐倩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规划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标题:专家观点 | 唐倩:京津冀及周边“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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