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2019年11月正式揭牌成立,划定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面积共2300平方公里的地区,拟打造“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有江浙沪雄厚的经济实力做后盾,这一示范区的建设速度可想而知。
2022年以来,重点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重点、碳达峰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密集出台,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河三湖”等主要水体的环境要素功能目标、污染防治机制以及跟踪评估制度以及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等首批生态环境统一标准还被纳入了十八项制度创新成果。
近日,三地政府联合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以进一步形成政策合力,推动示范区建设。环保在线整理其中的要点有:
①REITs
《措施》明确下一步将探索建立“长三角REITs培育中心”,争取在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旅游等基础设施领域发行REITs产品。尝试以资本为纽带打造跨区域项目运营管理新模式,支持示范区开展部分重点存量基础设施项目联合运营。
REITs,即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被认为是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角色,尤其是污水厂、垃圾厂这些公用设施的REITs,好项目将能够得到更快速回血。
②碳普惠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中给出了示范区碳减排的具体目标:到2025年,在两区一县分别完成上级下达目标的基础上,力争示范区能耗强度较2020年降低15%左右,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20%以上;到2030年,整体率先实现高质量达峰并稳步下降,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而碳交易市场是实现“双碳”目标不可少的一个手段。
因此,《措施》中再提长三角碳普惠交易平台共建也体现出了对碳减排的重视,要求推动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以及借助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既有基础设施等。
③环境损害
《措施》指出,下一步将聚焦环境损害问题:一是组建示范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逐步形成咨询建议提出及激励机制;二是加强鉴定人员执业培训,提升实操能力;三是统一司法鉴定标准,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质量评价标准,实行结果互认,以此推动环境损害私发坚定协同发展。
《措施》已经于9月1日正式生效,指出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中的一系列重点内容,指导示范区建设,并为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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