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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这项办法即将更新,首次将检验检测人员个人纳入巨额罚款的处罚范畴!

2025-03-21 09:34:08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关键词:环境监测 污染源监测 阅读量:30658

导读:《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其中首次明确,如违反规定,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025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从业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首次将检验检测人员个人纳入巨额罚款的处罚范畴,第三十一条明确:“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其次,征求意见稿还细化了处罚情形。该条款列举了检验检测人员可能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未经检验检测的:(二)伪造、变造、销毁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三)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四)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的:(五)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电子印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者签发时间的;(六)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这些行为一旦被查实,检验检测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业资格等。
资料来源: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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