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三同时"检测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的核心环节,需贯穿项目全流程。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及《职业病防治法》,具体操作流程及要点如下:
检测目的:预测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类型及强度,为防护设计提供依据。
检测方法:
→ 类比调查法:选取工艺、规模相似的已运行企业,收集其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数据。
→ 工程分析法:通过物料、工艺参数推导潜在危害因素(如化学品使用量推算化学毒物浓度)。
关键要求:
→ 类比数据必须来自资质机构(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检测报告;
→ 需分析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路径(如粉尘致尘肺病风险)。
检测目的:验证设计防护措施(如通风系统、隔声罩)是否能将危害因素控制在限值内。
检测内容:
→ 现有类似场所的危害因素强度(如噪声dB(A)、粉尘mg/m³);
→ 防护设施有效性(如局部排风罩的风速是否≥0.5m/s)。
输出文件:数据纳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作为施工图依据。
检测目的:验收防护设施实际效果,确保投产后符合国家标准。
操作流程:
→ 试运行30-180天内,委托资质机构检测;
→ 全岗位覆盖:包括高毒作业点、巡检路线等所有接触位点;
→ 同步监测工况:在设备满负荷运行、最不利生产条件下采样。
检测项目:
→ 化学因素(苯、铅烟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粉尘(总尘/呼尘)等,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强制资质:检测必须由取得CMA/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机构承担;
报告有效性:无资质机构出具的报告无效,可能导致验收失败。
危害等级决定检测深度:
一般项目:预评价备案,控制效果评价自主验收;
严重项目:预评价审核+设计审查+监管部门组织验收,检测频次更高(如现状评价每3年1次)。
变更需重新检测:
规模、工艺重大变更导致危害风险升级的,需重新预评价及检测。
数据合规性要点:
检测值需对比《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
报告须包含采样点位图、仪器校准记录、检测方法标准号。
阶段 | 检测类型 | 核心任务 | 输出文件 | 监管要求 |
---|---|---|---|---|
预评价 | 类比检测 | 预测危害因素种类及强度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一般项目备案,重/较重项目审核 |
防护设施设计 | 现状检测 | 验证设计防护措施有效性 | 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严重项目需报监管部门审查 |
控制效果评价 | 现场检测 | 验收实际运行效果 |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一般项目自主验收,重/较重项目监管部门验收 |
未执行检测:责令停工+50万-100万元罚款,逾期不改追究刑责;
检测造假:吊销机构资质,并处违法所得2-5倍罚款。
过程留痕:保存采样视频、原始数据,备查监管审计;
整合“三同时":将职业卫生与安全设施检测合并进行,减少重复成本。
危害识别在前,检测数据居中,防护落地在后。通过全流程标准化检测,从源头阻断职业病风险链,确保项目合规与劳动者健康保障双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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